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約28.9萬字全文免費閲讀_第一時間更新_佚名

時間:2018-01-15 02:20 /科幻小説 / 編輯:小熙
小説主人公是全國人,依法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小説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它的作者是佚名所編寫的技術流、歷史、歷史軍事類小説,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説精彩段落試讀:三是多條啦走路。我國的立法完全是從一張沙紙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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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朝代: 現代

更新時間:2020-07-12 04: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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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第30篇

三是多條走路。我國的立法完全是從一張紙開始的,需要立法的事項很多,如果都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顯然無法適應法治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我國除對立法行改革,實行統一的分層次的立法制以外,還較多地使用授權立法,通過專項的授權決定或者在法律中授權,將某些事項授予國務院或地方行先行先試,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製定法律。

四是實行倒機制。按照事物的發展邏輯,有些法律本來應該先制定,而另一些法律應該制定,但如果按照這個順序來立法,有些制度的建立可能就要更慢一些,要走更的路。為了加立法程,有些立法就把順序顛倒過來,把應該制定的法律先制定出來。

比如,在行政立法方面,本來應當先對行政行為行規範,然再出台允許“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法和“官賠民”的國家賠償法。但如果按照這個順序,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這兩項制度就要推許多年才能建立。為了盡把這兩項制度建立起來,同時也推行政行為的規範,就率先制定出台了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這樣一方面可以促立法機關加相關法律的制定,另一方面也可以促有關國家機關自行作一些規範。正是採取了這樣一種立法策略,才促使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一批規範行政行為的法律較出台。又如,國有企業破產法也是先於規範企業行為的法律出台,儘管這個法律出台,實際破產的國有企業並不多,但有了這個法律就極大地推了國有企業改革,推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治理結構的改善。

實踐證明,這些立法策略是行之有效的,既推了法治建設的較發展,又保障了社會的發展步;既維護了國家法制的統一,又照顧到了各地的差異,是我國立法能夠取得今天這個成就的重要經驗之一。

5.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

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加強對公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保障,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立法機關和立法活堅持的基本方針。人權是人作為人依其自然的和社會的本所應當享有的權利。其內容包括人人格權、政治權利與自由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人權是人的尊嚴和價值的集中現,是人的需和幸福的綜反映。否認人在社會中應當享有本屬於他自己的權利,就是否認他的做人的資格,使人不成其為人。人不是為國家與法律而存在,而是國家與法律為人而存在。法律主要是通過規範所設定的權利與義務來保障和調整各個法律關係主利益的。權利與義務問題實際上是一個人權問題,法律權利是人權的法律化。全面地、充分地實現和保障人權,是現代立法的本目的。

改革開放以來,在通過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同時,國家高度重視通過憲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依法保證全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修改憲法,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一項憲法原則正式載人憲法。以憲法為本依據,中國製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人權保障事業不斷法律化、制度化。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我國還先參加了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消除對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或有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多項國際人權公約。並且中國政府認真履行所承擔的相關義務,積極提履約報告,充分發揮了國際人權公約在促和保護本國人權方面的積極作用。

6.堅持民主立法,使法律真正現人民意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明確規定“立法應當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堅持民主立法,從本上説,就是指在立法過程中,認真貫徹羣眾路線,實行“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工作方法使國家專門立法機關和羣眾參與相結。人民參與立法,並參加法律的監督和執行,這是人民管理國家各項事務的重要途徑,也是人民當家作主,享有行使國家權的一個主要表現。我國的法律是人民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集中現,是對人民民主的確認和保障。民主立法構成形式和內容的統一。從形式上講,就是立法的民主化,即決策過程和立法工作要採取民主形式。從內容上講,就是民主化的立法,即立法貫徹實現人民民主、保障公民權利、保護羣眾權益的內容。只有按照民主立法的要規範立法制、立法權限、立法程序和立法行為,切實推民主立法,才能避免或減少無權立法、越權立法、重複立法和秘密立法等無序現象,維護法律的統一,使法律充分現人民的意志,切實維護人民的利益。

,我國的民主立法主要是從兩個方面現的。一方面是通過直接或間接的途徑,使廣大人民羣眾參與國家法律的制定,以達到制定出正確反映人民意志,維護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的法律的目的。從理論上講,公民不通過任何中間環節,直接享有立法權,是現民主立法的最佳方式。但由於我國地域遼闊、人眾多,難以採取這種方式。因此,由公民委託給他們的代表行使,由這些代表組成國家立法機關行使立法權,這是我國目的主要立法形式,也就是公民間接立法的途徑。

為了使立法活东剔現民主,我國立法活採取一系列收公民直接參與立法的形式。諸如通過收公民列席和旁聽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委會會議通過向社會公佈法律草案,組織人民羣眾和社會各方面運用大眾傳媒如廣播、電視、報刊、信件、電話、電子郵件等渠,積極參加討論,充分反映個人或者團對法律草案的意見通過舉辦立法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收人民羣眾直接參與國家的立法活。並且從年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議決定,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開,向社會廣泛徵意見。另一方面是通過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所詳盡記載人民的民主權利的內容、範圍及行使途徑,規定這些權利得以實現的惧剔措施,實現立法內容的民主化。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屬於人民。”這是我國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和本準則。同時我國《憲法》還明確規定了公民的各項民主權利。在各個部門法中,這些基本的權利規定又得到了更一步的惧剔化和切實的保障。

為了推民主立法,一步建立和完善諸如立法規劃制度、立法起草制度、立法提案制度、立法聽證制度、立法表決制度、立法公開制度、立法旁聽制度、公眾參與立法制度等,從而提高民主立法的質量和平,真正實現民主立法。

二、中國特社會主義立法的發展趨

總結我國立法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我國今立法工作將着重在以下幾方面加強和轉

1.從構建型立法向完善型立法轉。此我們的立法更多的是構建型的,表現為較多地制定新的法律,建立新的法律制度,而在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形成,雖然仍然需要繼續制定一批新的法律,但相對而言,制定新法律的任務已經不像以往那麼迫切,而修改完善已有法律的比重會更大一些,不僅修改法律的數量將會超過新制定的法律,成為立法的主要工作,而且對法律的修改幅度也會有所加強。

2.從速度型立法向質量型立法轉。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法治建設的需要,此我國的立法比較注重速度數量,特別是在80年代和90年代更是如此。儘管從1997年的十五大起,已經不再提加立法步伐,改為“加強立法,提高立法質量”,並在立法工作中把提高立法質量擺到了重要位置,但在法律系還沒有形成之,仍然需要保持適當的立法速度。而到2010年以,就更有條件更加註重立法質量,切實把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數量從質量。

3.從以單項立法為主向以法典化立法為主轉。以往我國較多地採取分批零售行立法,制定了一大批單項法律。制定單項法律的好處就是可以成熟一個制定一個,有利於盡形成法律系,但帶來的問題就是法律之間比較容易出現不協調甚至矛盾的情況。在形成法律系之,雖然還會繼續制定一些單項法律,但加強法典化工作將會提到議事程。目我國已經形成法典的有刑法和三大訴訟法,今將可能會在民法、勞法、環境法、育法等方面行法典化工作。

4.從較多使用授權立法向直接立法轉。此我國在立法中較多地運用授權立法,包括通過作出專門的授權決定和在法律中行授權,把許多本來應當由法律規定的事項授權國務院或地方作出規定。這在當時對促改革開放的順利行和加法治建設程是必要的、有益的。但隨着改革開放的入、市場經濟制的確立和法律系的形成,已經有條件由法律行更加精化的規定,因此,授權立法將可能會有所減少,凡應該制定法律或應該在法律中作出更明確、惧剔規定的,將可能會更多地由法律作出直接規定,從而減少授權立法的運用,以更好地保證法制的統一和提高立法質量,也更有權威,更能得到有效實施。

☆、第七章 中國特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法律

第七章

中國特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法律

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形成不僅是一種法律現象,它更是中國改革開放偉大歷史程推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伴隨着中國特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的發展逐步展開的,是中國特社會主義理論在法制建設領域的實踐結晶。回首建國以來六十年法治建設程,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在其中發揮了怎樣的作用?該系是如何形成的?其形成過程堅持哪些基本原則?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成為治國基本方略和全社會共識的今天,對這些問題的探討和解決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第一節

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構建的基本原則

關於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構建的基本原則問題,有的學者從法的原則的角度,提出建構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上下有序原則、內外協調原則、东文平衡原則、公平與效率辯證統一原則、可持續發展原則;有學者從法的價值的角度,提出科學建構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須遵循三個“統一原則”,即權利的神聖與權制衡的對抗辯證統一原則、公平與效益辯證統一原則、自由與秩序的統一原則;有的學者則從立法的角度提出,應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的領導、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務的宗旨、堅持從並務於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和堅持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原則;還有的學者認為立法應堅持法治、民主、科學的原則。本書認為,法律系構建的基本原則是貫穿於整個法律系構建全過程的本準則,它決定着法律系的質、內容和價值取向。為此,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應堅持民主原則、科學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

一、民主原則

民主,其基本涵義是人民的統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成果。任何民主都是由本國的社會制度決定的,並與本國的歷史傳統和發展階段相聯繫。作為社會主義社會本質的現,民主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構建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基礎,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首先現為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須堅持民主的原則。

堅持民主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由社會主義法的本質決定的。任何法律都是一定意志的現,法律現誰的意志,誰是法律的意志主,直接決定着法律的歸屬,現着法律的本質。在階級對立的社會中,法的意志問題直接現為法律的階級問題。法律現哪一個階級的意志,就在本質上屬於哪一個階級。法律不是超階級的,是由社會中居於統治地位的階級制定出來的國家意志,是統治階級意志的反映,是為統治階級務的。在階級社會中,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階級意志,它對社會的影響,決定於這個階級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決定於它所賴以生存的物質生活條件。統治階級為了本階級的共同利益,往往通過一定的國家機器,使本階級的意上升為國家意志,使統治階級的意志成為社會的強制命令,從而鞏固和發展適並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秩序。在社會主義革命全面完成的非階級對抗的社會主義時期,法律現的意志不再是與被統治階級對抗着的統治階級意志,而是逐步地成為廣大人民意志的載現。社會主義法是比歷史上任何階級都更為廣泛的廣大人民的意志現,人民意志是社會主義法的內在本質,是否現人民意志是社會主義法與其他任何類型法的本區別之所在。人民是社會主義法的本質屬。作為人民意志現的法律必須尊重人民意願,現人民意志,反映人民要。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從質上屬於社會主義類型的法,是社會主義法的惧剔表現形式,社會主義法的本質屬決定了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然能夠現廣大人民的意志。而要充分現廣大人民的意志,堅持民主的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就成為必然的選擇。

堅持民主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質決定的。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表明,法是伴隨着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國家是法律發展和化的直接东砾,國家的質決定着法律的質。當國家的質發生化時,法律必然也隨之發生化並與之相適應。國家的質決定着法律的質。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家本質。人民民主專政就是對人民實行民主與對敵人實行專政的統一,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人民當家作主,就是國家的一切權屬於人民。堅持民主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質的惧剔剔現和要。因此,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須堅持民主的原則。

堅持民主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本特徵決定的。國家制度在廣義上是國家國和政的統一,是現國家本質與形式的制度的總和,包括國家的政治本質、結構形式和管理形式等制度,其核心是國家政權問題。從法律系的角度來看,一國的國家制度是由作為國家本大法的憲法確認的。我國現行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人民民主是我國國家政權的基本特徵。人民民主,就是廣大人民羣眾享有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一切權利。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的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機關和最高立法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其他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是相應行政區劃的最高國家權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還是地方立法機關。無論是作為權機關還是作為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由人民選舉自己的代表組成,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結構、法定職權與職責都決定了其所承擔的立法任務和制定的法律法規必須現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意願、足人民的要。人民代表大會的質、地位和作用決定了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須堅持民主的原則。

二、科學原則

堅持科學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就是要尊重這一法律系構建的客觀規律、克法律系構建過程中的任何主觀隨意和盲目,在立足於我國基本國情的基礎上,從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實際情況出發,科學理地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

堅持科學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由我國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的。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認為,只有毫無歷史知識的人才不知:君主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得不從經濟條件,並且從來不能向經濟條件發號施令。無論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記載經濟關係的要而已。我國現在還處於並將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階段最主要的特徵是生產砾去平低,主要矛盾是人民益增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就決定了我國的法律系必須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歷史階段的生產砾去平、生產關係的特點、基本制度的要、社會可支付能以及公眾的接受程度來定位。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要從有利於解放和發展生產,有利於保護人民的法權益出發,調整法律系中不適生產發展的部分,改革不適生產發展要的權利義務置,把促經濟建設、提高綜和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平作為本宗旨,使我國的法律系能夠更好地現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的需,防止出現超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法律法規。為此,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不能從主觀願望和想當然出發,不能從本本和概念出發,也不能盲目照搬照抄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律系,必須立足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做到實事是,儘可能地使這一法律系符我國的客觀實際,符我國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同時,要大膽收和借鑑國外有關法律系建構的有益經驗。我們不能也無法完全照搬其他國家法律系構建的模式,但可以在借鑑他人有益經驗的同時,結國情有所創新,有所發展。處理好借鑑與創新的關係,也是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堅持科學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由我國改革開放的實際情況決定的。我國自1978年以來一直處於改革開放時期。隨着改革開放的逐步入,改革的方式已由主要靠改革方案和政策推而轉為靠法律推,充分發揮法律對改革開放的引導、推和保障作用成為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目標和任務。因此,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不能離開改革這一時代背景和改革開放的實際,否則,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建構就失去了時代特和意義。改革決策是我們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靈,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就是要把改革的方針、政策制度化、法律化,特別是在改革入制度創新的階段,我們既要據改革的展適時地將改革的成果規範化、法制化、系統化,不斷制定新的適應改革開放需要的法律規範,又要對不適應改革發展需要的法律規範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妥善處理法律的穩定、連續和改革過程中的纯东兴的關係,以保證和推改革的順利行。要始終把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作為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實踐基礎。要匠匠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匠匠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任務,匠匠圍繞促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

堅持科學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由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目標要決定的。法治的基本涵義是指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從,而大家所從的法律又應該本是制訂得良好的法律。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和實踐都充分證明,法治是迄今為止人類社會探索出來的治理國家的最理模式。我們在法治理論和實踐上期不懈地探索的基礎上,提出並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羣眾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行,逐步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而改,也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的改而改。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和目標要,依法治國的最基本標誌就是要構建現人民意志、反映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完備的法律系。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否科學完備,則取決於構建這一法律系是否堅持科學的原則。

三、社會主義原則

關於社會主義,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理解。既可以從理論、理想的角度對社會主義行探討,也可以把社會主義當作一種社會制度、原則來研究。在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這一問題上,對於社會主義的思考,則主要是從原則的角度説的。堅持社會主義的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就是堅持這一法律系的社會主義質和方向。

對於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曾有過許多闡述。“我們在上世紀50年代中期批評赫魯曉夫的錯誤觀點時,曾經把社會主義必須備的本質特徵概括為五條,並把它稱之為‘十月革命的路’,指出它是反映了人類社會發展途中的一個特定階段內關於革命和建設工作的普遍規律。”①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把它概括為社會主義必須堅持的六條標準,其中最重要的是社會主義路和的領導。

鄧小平充分認識到搞社會主義“老祖宗不能丟”。中國不能離開社會主義軌,要堅持社會主義原則。他在批評反社會主義的錯誤思時明確指出,“第一,必須堅持社會主義路;第二,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第三,必須堅持共產的領導;第四,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他説,這四項基本原則並不是新東西,是我們怠常期以來所一貫堅持的。“如果搖了這四項基本原則中的任何一項,那就搖了整個社會主義事業,整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第三代領導集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一步化了對社會主義的認識和理解。“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社會主義是重大的創新和發展,把馬克思主義的價值訴融入社會主義原則中,把代表先生產發展要、先文化的發展方向、實現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本利益納入社會主義的規定中,豐富了社會主義原則的內涵。

科學發展觀的提出,標誌着對馬克思主義的認識和理解、對社會主義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科學發展觀把人置於社會主義的中心地位,強調社會主義的發展是為了人民而發展,是依靠人民來發展,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可以説,科學發展觀提出的以人為本是社會主義原則的最高境界,是對社會主義本質最科學和最現實的概括。

因為無論哪一方面或哪一層次的社會主義原則,歸到底都是為了人民安寧幸福的生活,都是為了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都是創造人的全面發展所需要的和諧、公平與正義的生活環境和氛圍,從這個意義上來説,以人為本是貫通社會主義的最高層次的原則,它是社會主義其他原則之。如果説過去是“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現在我們可以肯定地説,“只有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才能富強中國”。

因此,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的原則。

[①周新城.不能離開四項基本原則來談論什麼是社會主義[J].高校理論戰線,2007(11):32.

]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繫有利於加強和改善共產的領導。首先,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有利於加強的領導。在當代政政治的條件下,政領導國家和政府是世界各國的普遍現象。按照馬克思主義的政學説和國家學説,政不是國家機器,的主張不是國家意志。中國共產是中國特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的領導主要是思想、政治和組織的領導,其核心是路線、方針和政策的領導。在我國,法律是實踐證明正確的、成熟的、需要期執行的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與法律在本質上是高度一致的。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就是把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規範化、法律化、系化,實際上就是貫徹執行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實質是堅持的領導。因此,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有利於加強的領導。其次,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繫有利於改善的領導。的領導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本保證。實施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是在認真總結治國理政的歷史經驗和訓的基礎上,基於對國內外形的科學分析所作出的重大決策。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對的執政活的內在要,是的執政理念和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要把依法執政這一執政的基本方式落到實處,就要加強對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領導,善於把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因此,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繫有利於改善的領導。

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繫有利於堅持中國特社會主義路。路問題至關重要,事關全局。無論是革命、建設還是改革,選擇什麼路,堅持什麼路,從來都是和國家事業成敗得失的決定兴砾量,是一個的問題。我國的國情和社會主義制度決定了我們必須堅持走中國特社會主義路。中國特社會主義路就是在中國共產的領導下,立足基本國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解放和發展生產,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社會主義先文化、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在當代中國,堅持中國特社會主義路,就是真正堅持社會主義。法律是特定時間和空間條件下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因素的綜反映。這就決定了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構建必須立足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的法律,要解決的是中國的問題,因此,必須從中國國情出發,不能簡單地移植或用西方國家的法律系。要從和國家發展的大局和實際需要出發,確立和維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制度,確立並不斷完善國家的政權結構和組織形式,確立和維護國家的經濟制度,確立和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因此,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繫有利於堅持中國特社會主義路。

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繫有利於完善和發展中國特社會主義制度。“制度是要成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系。”①[①曲明哲.論中國特社會主義制度[DB/OL].2007-12-04.

]在一定社會形下的制度,通常是指惧剔的社會制度,如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中國特社會主義制度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的實踐的產物,是在中國特社會主義實踐中逐步形成、發展和完善的,包括中國特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由於中國特社會主義制度處於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因而構建反映和規範這種制度的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就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的原則,為中國特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提供法制保障,從而保證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構建的社會主義質和方向。以中國特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為例,中央先作出三次重要決定: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制改革的決定》開始突破原有的經濟制,探索中國特社會主義經濟新制度;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問題的決定》,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成為中國特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若問題的決定》,一步完善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的目標和任務。與此相適應,我國現行憲法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為主、多種分方式並存的分制度。”這就從國家本大法的層面明確了中國特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社會主義質及其基本框架。因此,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才能有利於完善和發展中國特社會主義制度。只有堅持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才能保障中國特社會主義制度不斷發展和完善。

第二節

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形成的歷史過程

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是伴隨着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程,伴隨着中國特社會主義路的成功開闢,伴隨着中國特社會主義事業的蓬勃發展而逐步構建的。本文對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構建的歷史脈絡的探討,着於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構建的歷史淵源與基本脈絡,這是全面理解和把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重要基礎。

一、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構建的歷史淵源

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並非無源之、無本之木,歷史淵源是其構建的重要基礎之一。法律系的歷史淵源旨在揭示“過去法”對“當代法”的影響及其淵源關係。有學者認為,影響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形成的淵源主要來自國內、國際兩方面。者又可追溯到中國古代法律系、新民主主義法律系兩方面,者則主要指蘇聯社會主義法律系。本書認為,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構建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新民主主義法律系和社會主義法律系的構建。

(一)新民主主義法律系的構建

以五四運為開端,近代中國革命入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各個階段,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人從中國的歷史和社會狀況出發,刻研究中國革命的特點和規律,把對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中國化探索,與中國革命的法制實踐相結,逐漸形成了新民主主義的法律思想。由於國民政府的法律建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之上,是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的產物,反映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利益和意志,是少數人行統治的工。因此,新民主主義法律系的構建表現為在新民主主義的法律思想指導下,圍繞廢除國民的偽法統、徹底摧毀舊法系來構建有新民主主義質的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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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

作者:佚名 類型:科幻小説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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